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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林郭勒盟民事局 > 蒙古语文
社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09-05-22 09:48:00
〖发布日期:2009-05-22〗〖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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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社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市面牌匾广告蒙汉并用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圆满完成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迎会”工作任务,根据盟委、行署《锡林郭勒盟迎接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社会市面用文实行蒙汉文并用,是我区行使自治权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认真执行蒙汉文并用制度,整顿提高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重大举措,对于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平等、推动全盟两个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以“迎会”为载体,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社会市面牌匾广告蒙汉并用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美化市容市貌,大力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和昂扬的精神风貌迎接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

这次集中整治工作,主要是整治各旗县市特别是“迎会”重点的锡林浩特市、西乌旗、正蓝旗、多伦县政府所在地和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临街所有牌匾、广告、灯箱,重点治理没有蒙文、蒙文翻译和蒙文用字不规范、蒙汉文排列和比例不标准、蒙汉两种文字书写和制作材料不统一、整洁度低、影响市容市貌的牌匾广告灯箱。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形成民族、城管、工商、公安部门各司其职和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机制。实行源头治理,加强源头规范。通过集中整治,临街牌匾广告灯箱的蒙汉文并用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现盟委、行署提出的蒙汉并用、规范用文、整洁美观的目标要求。

三、社会市面用文管理有关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社会市面牌匾广告用文和翻译、书写、制作、挂放等都作了具体规定。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条例》和《办法》,在牌匾广告排查、更正、更改、更换和验收中,要严格按规定办理。

四、集中整治工作的步骤

这次社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工作,从4月初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10420

做好宣传动员,开展普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整顿制作牌匾广告灯箱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21720

对临街各类牌匾、广告和灯箱全面进行排查,发放更正、更改、更换通知书,限期整改,组织制作企业加工制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721730

实行分级负责制,盟专项推进工作小组检查验收各旗县市政府所在地集中整治工作,并各抽查一个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整治工作,各旗县市(区)负责检查验收所辖苏木乡(镇)所在地集中整治工作。

五、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盟旗两级都要成立由民族局主要领导牵头,民族局、城建局、工商局、公安局、政府法制办和督查室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市面用文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小组,各苏木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组织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各项任务。锡盟市面用文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其其格        盟行署副盟长

副组长:李永胜        盟行署副秘书长

        温都尔呼      盟民族事务局局长

  员:包锡林        盟建设局副局长

        陈和明        盟工商局副局长

        王瑞云        盟公安局副局长

        周培龙        盟委督查室副主任

        包雪峰        盟行署督查室

                  盟行署法制办主任

        贾永旭       盟综治办副主任

        格日勒       盟民族事务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民族事务局,办公室主任:温都尔呼(兼),副主任:格日勒(兼),工作人员:魏斌、王爽格、高娃,联系电话:8272225。

六、集中整治工作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社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和“迎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和群众性强,任务重,时间紧迫。各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尽快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处罚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预期目标。

二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采取媒体报道、印发宣传材料、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盟委、行署决策部署、社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和美化市容市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政策法制意识和主人翁精神,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要搞好协作服务。社会市面整治工作,是一项多头执法、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的社会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具体任务,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行一厅室服务,开通服务热线,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要加强源头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工作实效,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全面整顿充实社会市面牌匾广告灯箱翻译、设计、书写、制作业务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从根本上解决边治边乱的问题。对未经蒙古语文工作部门指定擅自从事社会市面牌匾广告业务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要责令限期整改和补办指定手续。对既不整改、达标,又不补办指定手续的,要责令停业。

五要狠抓督查落实。各地要切实抓好责任、任务、时间三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推进力度,按时、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任务。盟专项推进小组,要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各旗县市(区)集中整治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进行认真督查,对“迎会”重点地区要进行重点督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六要严把质量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执行社会市面用文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把好牌匾广告排查、蒙汉文翻译、设计、制作、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关,努力提高牌匾广告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在牌匾广告更正、更改、更换工作中,要注重整洁美观,体现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充分展示我盟两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七要加强联系沟通。为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要实行定期报告和联系制度。各旗县市(区)要每周五向盟工作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盟专项工作小组要每半个月向盟专项工作推进组报告一次全盟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小组成员碰头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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