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盟民族宗教部门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捐助、寺庙自筹等形式,积极筹措资金1496万元,本着不新建、不扩建,尊重历史,恢复原貌,抢救性地对全盟危庙进行了修缮。
主要修缮危庙有:东乌旗库伦庙、锡市贝子庙(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乌旗浩齐特王盖庙、白旗布日都庙、宝日陶拉盖庙、西苏旗毕力图庙、东苏旗查干敖包庙、多伦县汇宗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对危庙进行修缮,贯彻落实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能够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